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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院(部)科技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3-30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党委《关于做好兰州理工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兰理工党发[2015]84号)和《中共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制定学校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文件精神,为总结近年来学校科技工作经验,理顺科技工作体制机制,做好学校“十三五”科技规划的编制工作。近日,俞树荣副校长、科技处等部门将赴学院(部)开展学校科技工作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各学院(部)

二、调研时间

本次调研从4月中上旬开始,为期半个月。

三、调研内容

1、学院的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十二五”总结、学科优势及特色、科研进展、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存在的不足)。

2、学院“十三五”期间科研工作的设想(包括: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科研人才培养、科研方向凝练、科研团队组织、科研平台基地建设、协同创新谋划、科技奖励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

3、校、院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及建议(包括:科研考核、学术决策机制、科研组织和管理模式、科研质量管理、知识产权收益和科技成果转化反哺学校、科研管理重心下移等)

4、需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协调推进的有关工作。

5、其他与学校、学院科研工作有关的问题。

四、调研方式

此次调研采取材料上报和现场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材料上报。(2016330-47日)

请各学院(部)根据调研内容撰写汇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2、现场座谈。(201647-430日)

在学院(部)召开座谈会,两小时以内。具体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研座谈会参加人员

学院领导,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各学科(研究方向)研究骨干,教师代表。

六、有关要求

1、请重视调研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本次调研将对学校创建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和未来学校科技体制改革起到重要指导作用,各学院(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建言献策。相关上报材料经院务会或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纸质版盖学院公章,于4712:00前报送科技处办公室(逸夫科技馆306室),同时将电子版oa发至科技处刘汉青。

2、如有学院“十三五”规划的文本资料,请一并提供。

 

联系人:刘汉青

电话:2973743

科学技术处       

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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