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1]162号)要求,现将我校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生命、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三、申报材料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草稿一式1份和电子版于2011年7月8日12时前报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3.正是申报材料一式10份于2011年7月11日前报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胡平玮
联系电话:297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