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请各位已获得国家自然基金的项目负责人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并按要求填写。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注意: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计划书电子版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上传,由科技处审核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通过者,打印为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院科研秘书收齐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向科技处及基金委提交和报送计划书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6点(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6点。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联 系 人:王 蓉
联系电话:2973383
科学技术处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