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 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 省军区、 武警甘肃省总队, 中央在甘各单位,省属各高校、 有关企业:
《关于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直通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10 月 30 日